中证协就《证券公司并表管理指引(试行)》征求行业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并持续完善内部防火墙体系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目前起草了《证券公司并表管理指引(试行)》(下称《指引》),正在征求行业意见。《指引》旨在加强证券公司集团风险管理能力,维护证券公司稳健运行,防范金融风险跨境跨业传染。协会将对证券公司实施本指引的情况进行自律管理,督促证券公司持续提升证券集团并表管理能力。
来看该指引要点:
要点一:明确并表管理的主体与业务
《指引》明确了并表管理的主体与业务,符合下列情形的被投资主体,应当纳入并表管理范围:
(一)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并表范围的机构;(二)证券公司对被投资机构不构成控制,但被投资机构所产生的风险和潜在损失足以对证券集团造成重大影响的,包括但不限于本金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合规风险、数据安全风险、声誉风险等。
并表范围为:证券公司应当将纳入并表管理机构的各类表内外、境内外、本外币业务纳入集团并表管理业务范围。
要点二:明确要求证券公司应减少不必要的交叉持股、多层控股
《指引》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建立以集团管理为基础的公司治理架构,确保其与证券集团整体业务性质、资本实力、业务复杂程度和风险管理能力相适应。证券公司应当确保整个证券集团组织架构清晰,保持证券集团内股权结构合理、透明,减少不必要的交叉持股、多层控股,避免造成组织架构混乱、管理责任不清、报告路线复杂等问题。
要点三:明确应保障附属机构治理的独立性
《指引》明确,证券公司应当保障本公司及附属机构公司治理的独立性。附属机构应当在证券集团统一制度框架下,细化完善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体系。
证券公司应当明确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及各附属机构充分履行相应的并表管理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并表管理协作机制,将并表管理纳入内部审计范畴。
要点四:明确业务协同与同业竞争相关要求,集团内部应避免利益冲突和同业竞争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业务种类、区域布局、市场环境和自身并表管理能力,科学进行跨境经营的决策,不断提升证券集团综合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证券集团高质量发展。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各附属机构业务特点,指导其围绕集团总体战略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合理配置集团资源,对集团成员之间开展的外包服务、交叉业务进行规范管理。
此外,《指引》还特别规定,证券公司应当统筹规划附属经营机构定位,确保各附属机构有明确的经营目标和市场定位,避免集团内部业务混合操作。
证券集团内部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与其控股的子公司之间应当清晰划分业务范围,避免利益冲突和同业竞争。不同行业经营机构之间开展同类业务的,应当在符合所属行业监管要求的基础上规范、独立运作,切实防范利益输送和监管套利。
要点五:应建立并持续完善内部防火墙体系
《指引》明确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在证券集团内建立并持续完善内部防火墙体系,通过审慎隔离股权、管理、业务、人员和信息等措施,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在集团内部无序传递和跨境、跨业、跨机构、跨产品传染。
同时,《指引》指出,证券公司附属经营机构所属地域、行业对数据获取、使用和共享有明确规定的,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于风险管理必要性原则,通过跨级管理、数据脱敏、加密处理等方式获取所需风险信息,严格控制敏感信息的接触范围和用途,防范因敏感信息的不当流动和使用而引发的利益冲突和内幕交易。
证券公司还应对证券集团内部交易进行并表管理,充分关注潜在利益输送、虚增资本、转移收入、风险传染、监管套利和其他对证券集团稳健经营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
要点六:再次强调应坚持资本集约型发展
在资本管理方面,《指引》再次强调,证券公司应当坚持资本集约型、高质量稳健发展,聚焦主责主业,对各附属机构和各业务条线进行合理的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将资本水平始终维持在监管要求及满足业务发展需求之上,提升资本使用效率和回报水平。
此外,《指引》还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制定证券集团资本规划并实施资本管理,坚持合理性和审慎性原则,强化前瞻性风险评估和资本管理,定期评估证券集团的战略目标、面临的主要风险和外部环境对资本的影响,确保集团及单体层面具备充足资本和流动性储备,持续满足业务开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