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印发《行动方案》:将健全财险分支机构准入退出机制

12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消息称,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强监管防风险促改革推动财险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财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实施路径。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下一步将全面加强财险监管,防范化解风险,深化财险领域改革,促进财险业高质量发展,服务金融强国建设。

财险业要初步形成结构合理、治理良好、竞争有序的财险市场体系

据悉,金融监管总局出台《行动方案》主要基于四个方面考虑。一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财险工作的部署。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保险要回归保障本源,聚焦主责主业,不断增强保障能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航运保险、科技保险、农业保险等领域提出明确改革要求。近期,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行动方案》有助于推动财险业更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财险工作的要求。

二是落实财险领域强监管、防风险的工作要求。财险一些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一些潜藏的矛盾和风险逐渐显露,需要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

三是进一步深化行业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财险面临市场体系有待健全、发展质量有待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有待增强等问题,亟需加强行业发展与监管的顶层设计,从体制机制推动解决制约财险高质量发展的问题。

四是促进行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行动方案》聚焦推动财险提质增效,更好为实体经济提供全面风险保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新时代的风险保障需求。

基于此,《行动方案》对财险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行动方案》指出,要全面加强财险监管,防范化解风险,深化财险领域改革,促进财险业高质量发展,服务金融强国建设。未来五年,财险业保持平稳增长,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广度深度、综合实力逐步增强,初步形成结构合理、治理良好、竞争有序的财险市场体系。

推进分级分类监管探索区分业务范围实施分类监管

《行动方案》共有六部分。其中,第一部分主要阐述强监管防风险促改革推动财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第二部分至第六部分提出二十条具体措施。

具体来看,全面监管严格监管,从强化市场准入退出监管、推进分级分类监管、从严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审慎监管制度规则等方面提升财险监管质效;切实防范化解风险,以增强资本补充能力、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完善风险防范化解处置机制、丰富风险化解处置方式等为抓手,提升财险业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深化改革推进开放,引导财险机构把好发展定位,加快业务转型升级、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推动财险业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保障国家重大战略、支持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文化建设,凝聚高质量发展合力,提升全社会财险保障意识。

以强化市场准入退出监管为例,《行动方案》表示,要强化股权穿透式监管,运用大数据加强股东资质、资金来源和行为等方面的实质审查,加大违规股东通报和清退力度。严把董事长、总经理等关键人员准入关,严格落实董事及高管履职评价、履职监管制度,强化履职行为约束。健全财险分支机构准入退出机制,优化财险机构区域布局。坚持保险保障本源,加大产品监管力度,实施产品智能化审核,坚决淘汰问题产品。

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从三大方面做好相关工作。一是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行动方案》要求,逐步增强财险业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广度深度、综合实力;二是全面加强财险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防范化解风险,努力构建结构合理、治理良好、竞争有序的财险市场体系;三是继续加强与相关方面协同,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推动财险业高质量发展。